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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八一章人性本善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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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明本土,叶成昌的产业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了,他不怕被全旭抄家,就算想抄,那些没有什么。

这可是涉及上百万两银子的大宗贸易,双方就交易价格展开了多轮谈判。

当然,全旭不是神,他并不知道这些事情。

不过,不妨碍全旭吃瓜看戏。

全家庄镇还有类似于后世的酒馆,当然与后世的酒吧不同,简直来说,就是一家简餐厅,提供一些唱曲和服务。

在酒馆里各种人都有,也比较乱,毕竟,人品好酒品好的人不多,一名有着特殊癖好的酒客摸了另外一个男性酒客的屁股。

这种事情其实非常常见,如果这个人诚心道歉,那一般人也不会计较,偏偏这名男子特摸了之后,还很猥琐的把手指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,然后又很响亮的打了个口哨。

这个后果就相当严重了,连三娘都看不过去了:“呸,不要脸!”

没等三娘出手教训那个老玻璃,被摸了屁股的男子也恼羞成怒,当时就回敬一计老拳,双方顿时撕打了起来。

在打斗中,老玻璃明显体力不如年轻酒客,被打得鼻青脸肿,随后被赶来的治安员带走,治安员也类似于后世片警,专门负责处理这类突发事件。

三娘望着全旭问道:“这事会怎么处理?”

“咱们大明执行的就是无限防卫法律,就算那名男子把老玻璃杀了,那也是应该的!”

全旭对于无限防卫的法律还真不是首创,古罗马的《十二铜表法》中就规定,发现夜间行窃的小偷可以直接杀死,《唐律疏议》中也规定:诸夜无故入人家者,应该处以笞刑四十下,如果主人立即将来人杀死者,主人无罪。

全氏大明的法律也是这样,当然更加详细,比如在后世咸猪手事件层出不穷,在大明则不会出现这么奇葩的事情。

比如说,主人回家,发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,可以开枪或持刀将对方杀死,主人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。

但是,如果邀请对方来到家中,然而将对方杀死,那么主人则需要付法律责任,骚扰女性或男性,可以执行无限自卫手段。

如果夜里,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,一个人用对方骚扰的理由,把对方杀死,那就看对方有没有前科,如果有前科,杀人者无罪。

所以在大明行为本身非常重要。

当然如果是喝多了走错门,却将别人房子里的人杀死,这就属于是谋杀,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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